【MyGoNews廖賢龍/台北報導】因應區域產業發展及滿足廠商用地需求,使廠商順利取得所需的土地,經濟部針對工業區公私有土地,計畫採取多項方案進行相關管制,以避免工業區土地炒作。
經濟部擬定的計畫有:
一、私有土地:為強化供需媒合及活化土地使用,避免工業區閒置,將清查私有閒置工業區用地,並恢復收取停歇業廠商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、取消閒置工業用地優惠稅率。
二、公有土地:針對開發中工業區提供租售優惠措施,並適時開發產業園區,以提供土地滿足廠商需求,現有工業區用地供給情形如下:
(一)尚有329公頃土地可立即提供租售,主要為宜蘭利澤11公頃、彰化濱海164公頃、台南科技75公頃及花蓮和平77公頃等。
(二)2年內可提供之用地計有雲科工二期(55公頃-2013年11月)、彰化大城(16公頃-2014年7月)及高雄林園高值化(4公頃-2014年底),約可再提供75公頃設廠用地。
三、推行各項相關管制,避免工業區土地炒作:
(一)未來廠商購地後倘未於時限內完成使用,將研擬原價購回土地機制。
(二)現有租售土地相關管制:
1.006688租金優惠措施:廠商須於承租後1年6個月內取得建築執照,3年內取得使用執照,否則經濟部得主動終止租約。
2.土地市價化方案:得標者如於標購後2年內完成使用,得退還公告標售底價1%金額,作為完成使用獎勵金。
3.彰化社頭織襪園區:規定廠商須於2年內完成使用,否則其按總承購價額10%繳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